关于中止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5-11-26
由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提出,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,自2025年11月26日起中止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医保服务协议。
特此通告。
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2025年11月26日
由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提出,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,自2025年11月26日起中止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医保服务协议。
特此通告。
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2025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