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中止上海复美福顺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5-10-20
由上海复美福顺大药房提出,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,自2025年10月21日起中止上海复美福顺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。
特此通告。
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2025年10月20日
由上海复美福顺大药房提出,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,自2025年10月21日起中止上海复美福顺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。
特此通告。
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2025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