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国药号等5家零售药店提出,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,现终止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国药号等5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,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 |
零售药店名称 |
1 |
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国药号 |
2 |
上海得一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凯健药房 |
3 |
上海北翼国大药材医药有限公司永兴药房 |
4 |
上海恒德大药房有限公司卫零药店 |
5 |
上海恒德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吕药店 |
特此通告。
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2025年6月20日